轉業(yè)士官拿到中級工程師如何評職稱

申報——審核——提交資料——評審答辯——結果公示——發(fā)證轉業(yè)士官職稱評定標準福建,這是中級工程師職稱評定轉業(yè)士官職稱評定標準福建的整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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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要比助理工程師的評定條件高很多轉業(yè)士官職稱評定標準福建轉業(yè)士官職稱評定標準福建他對申報人員的要求很高,只有年齡、學歷、工作年限、助工證、論文、業(yè)績等條件都符合轉業(yè)士官職稱評定標準福建了,才能滿足申報的條件,其中論文和業(yè)績對評審結果有很大的影響。必不可少的四個申報條件就是年齡、學歷、工作年限和助工證,這是參加中級工程師職稱評定的必要條件。

[福建省]轉業(yè)士官職稱評定標準福建,士官稱職等級評定規(guī)定

2021年士官轉業(yè)最新政策標準是什么

1、軍齡不滿10年轉業(yè)士官職稱評定標準福建的不再安置,采取買斷的方式:每年4.7萬住房補貼服役津貼6個月工資。

2、軍齡滿10干齡滿6年但軍齡不滿16年的,采取應金制,前10年每年3.2萬,10年后按每年5.4萬計,并給予解決住房問題,轉業(yè)后每月發(fā)工資的百分比根據服役年限和立功情況、醫(yī)遼保險金自己交可選擇計劃安置。

3、軍齡滿16年的采取自主擇業(yè)退役金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發(fā)全工資的百分比,并解決住房和醫(yī)療問題,也可選擇計劃安置參加公務員考試,立功的加分,考試分低者自主擇業(yè)。

4、軍齡滿25年的也可選擇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學入伍在校期間算軍齡。

6、2010年開始實施本著保護軍人利益和兼顧地方經濟建設原則,將逐步減少計劃安置,加大自主擇業(yè)名額。國家對軍隊轉業(yè)干部實行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yè)相結合的方式安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

第十一條各級首長和政治機關應當按照分工對所屬軍官進行考核。

考核軍官,應當實行領導和群眾相結合,根據軍官的基本條件和中央軍事委員會規(guī)定的軍官考核標準、程序、 *** ,以工作實績?yōu)橹?,全面考核??己私Y果分為優(yōu)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并作為任免軍官職務的主要依據。考核結果應當告知本人。

任免軍官職務,應當先經考核轉業(yè)士官職稱評定標準福建;未經考核不得任免。

第十二條軍官職務的任免權限:

(一)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至正師職軍官職務,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任免;

(二)副師職(正旅職)、正團職(副旅職)軍官職務和高級專業(yè)技術軍官職務,由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總后勤部部長和政治委員、總裝備部部長和政治委員、大軍區(qū)及軍兵種或者相當大軍區(qū)級單位的正職首長任免,副大軍區(qū)級單位的正團職(副旅職)軍官職務由副大軍區(qū)級單位的正職首長任免;

(三)副團職、正營職軍官職務和中級專業(yè)技術軍官職務,由集團軍或者其轉業(yè)士官職稱評定標準福建他有任免權的軍級單位的正職首長任免,獨立師的正營職軍官職務由獨立師的正職首長任免;

(四)副營職以下軍官職務和初級專業(yè)技術軍官職務,由師(旅)或者其他有任免權的師(旅)級單位的正職首長任免。

前款所列軍官職務的任免,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三條在執(zhí)行作戰(zhàn)、搶險救災等緊急任務時,上級首長有權暫時免去違抗命令、不履行職責或者不稱職的所屬軍官的職務,并可以臨時指派其他軍人 *** ;因其他原因,軍官職務出現空缺時,上級首長也可以臨時指派軍人 *** 。

依照前款規(guī)定暫時免去或者臨時指派軍人 *** 軍官職務,應當盡快報請有任免權的上級審核決定,履行任免手續(xù)。

士官轉業(yè)加分最新標準是什么

服役年限計分,義務兵和服現役12年以內(含)的士官,每服役一年計3分;士官服現役滿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計5分。先服役年限不滿6個月的按照6個月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獲得優(yōu)秀士官人才獎的,退役士兵本人應具備受獎證書,同時檔案中必須具備獎勵通令得上述其他獎勵的,退役士兵本人檔案中必須同時具備獎勵登記報告表、獎勵通令或命令等材料,或等平時個人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還應具備受獎證書和獎章。

《中國人民 *** 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八條士官退出現役作復員或者轉業(yè)安置的,之一期、第二期由團(旅)級單位批準三期、第四期由師(旅)級單位批準五期、第六期由軍級單位批準。士官退出現役作退休安置的,由軍級單位批準按義務兵退伍的,由師(旅)級以上單位批準。

2022年濰坊部隊轉業(yè)士官評群眾文化專業(yè)技術職稱的條件

條件如下:

1、評定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應具有全日制中專以上學歷;評定中專、高級專業(yè)資格的,應分別具有全日制大專、本科以上學歷。

2、任滿初級、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一個任期。

3、通過國家或軍隊統(tǒng)一組織的職稱外語等級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4、服現役滿10年、16年以上。

5、通過國建或軍隊統(tǒng)一組織的等級資格考試。

2021年轉業(yè)士官量化評分細則

退役士兵服役期間參加作戰(zhàn)表現、練兵備戰(zhàn)水平、服役年限、服役地區(qū)艱苦程度及相關身份等,按照統(tǒng)一標準予以賦分。

退役士兵得分總和作為 *** 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據。服役期間個人獲得八一勛章、榮譽稱號獎勵的,不參加評分,由安置地 *** 優(yōu)先安排工作。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PS:下列評分標準,嚴格落實退役軍人事務部于2018年12月14日頒布施行的《符合 *** 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暫行辦法》規(guī)定標準進行計分,涉及前述規(guī)定未具體到的細節(jié),是以2020年某市級退役軍人事務局落實當年符合條件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實際參照,僅供參考。

1、服役年限計分

(1)服現役年限12年以內(含)的,每服役1年計3分;滿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計4分;

(2)服現役年限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分,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分。

士兵服現役年限自兵役機關批準服現役之日起,至部隊下達退役命令之日止計算。

2、獎勵和表彰計分

(1)平時獎勵

①個人嘉獎,每次計0.5分;②個人三等功,每次計10分;③個人二等功,每次計20分;④個人一等功,每次計40分。

(2)戰(zhàn)時獎勵

①個人嘉獎,每次計3分;②個人三等功,每次計20分;③個人二等功,每次計40分;④個人一等功,每次計80分。

(3)表彰

①個人獲得中央軍委實施的表彰,每次計20分;②個人獲得軍委機關部門實施的全軍性表彰,每次計10分(優(yōu)秀士官人才獎二三等獎不予計分)。

(4)殘疾等級計分

①因戰(zhàn)致殘被評定為5至10級殘疾等級的,分別計50、40、30、20、10、5分。②因公致殘被評定為5至10級殘疾等級的,分別計40、30、20、10、5、2分。殘疾等級計分以退役時的殘疾等級為準。

3、艱苦邊遠地區(qū)等計分

(1)連續(xù)在艱苦邊遠地區(qū)服役并連續(xù)享受津貼1年(含)以上的計分。

①艱苦邊遠地區(qū):一類區(qū)每月0.05分;二類區(qū)每月0.1分;三類區(qū)每月0.15分;四類區(qū)每月0.2分;五類區(qū)每月0.25分;六類區(qū)每月0.3分。

② *** 地區(qū):二類區(qū)每月0.2分;三類區(qū)每月0.25分;四類區(qū)每月0.3分。

③海島:三類島每月0.05分,二類島每月0.1分,一類島每月0.15分,特類島每月0.2分。

(2)駐海外基地:僅限吉布提海外基地,每月0.2分。

(3)服役期間發(fā)生戰(zhàn)爭,本人參加過作戰(zhàn)的,每1天計0.5分。參加作戰(zhàn)的具體時間、人員由部隊依據作戰(zhàn)命令和戰(zhàn)爭實際等情況認定。

(4)烈士子女計30分。

上述情形累計計分,計分以檔案中原始記錄以及部隊認定的享受相關津貼實際情況、服役地點情況為準。

法律依據:嚴格落實退役軍人事務部于2018年12月14日頒布施行的《符合 *** 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暫行辦法》規(guī)定標準進行計分,涉及前述規(guī)定未具體到的細節(jié),是以2020年某市級退役軍人事務局落實當年符合條件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實際參照,僅供參考。

1、服役年限計分

(1)服現役年限12年以內(含)的,每服役1年計3分;滿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計4分;

(2)服現役年限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分,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分。

士兵服現役年限自兵役機關批準服現役之日起,至部隊下達退役命令之日止計算。

2、獎勵和表彰計分

(1)平時獎勵

①個人嘉獎,每次計0.5分;②個人三等功,每次計10分;③個人二等功,每次計20分;④個人一等功,每次計40分。

(2)戰(zhàn)時獎勵

①個人嘉獎,每次計3分;②個人三等功,每次計20分;③個人二等功,每次計40分;④個人一等功,每次計80分。

(3)表彰

①個人獲得中央軍委實施的表彰,每次計20分;②個人獲得軍委機關部門實施的全軍性表彰,每次計10分(優(yōu)秀士官人才獎二三等獎不予計分)。

(4)殘疾等級計分

①因戰(zhàn)致殘被評定為5至10級殘疾等級的,分別計50、40、30、20、10、5分。②因公致殘被評定為5至10級殘疾等級的,分別計40、30、20、10、5、2分。殘疾等級計分以退役時的殘疾等級為準。

十二年士官轉業(yè)最新政策

新修訂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明確

以下四類人員由人民 *** 安排工作:服現役滿12年轉業(yè)的士官;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因戰(zhàn)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退役士兵;烈士子女。

文件規(guī)定以下五種情況可以在新余市安置:入伍時戶口在新余市的;入伍時為高校在校生且退役后未選擇復學,其入學前戶口在新余市的;服役期間父母戶口發(fā)生變更,退役時父母常住戶口在新余市的(具有1年以上生活基礎,下同);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guī)定且結婚滿2年,其配偶或配偶父母常住戶口在新余市的;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旅)級單位出具證明,經省級以上人民 ***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在新余市安置的。

以下六種情形可以在市本級安置:本人從新余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入伍的;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因戰(zhàn)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是烈士子女的;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為新余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或退休人員的;經省級以上人民 *** 批準同意的。